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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各类费用”实务处理汇总

日期: 2015-12-13

1.为职工报销取暖费等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问:企业为职工报销取暖费等,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

答:这种情况先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然后再分配到费用中。具体处理思路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银行存款

然后进行分配下面的会计处理:

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

管理费用(管理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2.跨年度报销的一些费用能列支吗


问:跨年度报销的一些费用能否列支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实务中经常会涉及到跨期费用的处理,通常对于跨月不跨年的费用,财税部门的监管相对较松,但对于款年费用往往口径较紧,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应该将跨年费用作适当调整,使其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3.公司员工的电话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问:员工拿来电话费发票报销,请问电话费发票可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呢?

答:关于通信费的税前扣除。从2008年1月1日开始,企业根据其自身的相关规定发放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补贴,计入职工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规定处理。票据为个人名头的个人通讯费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航空公司开具的变更、退票收费单是否可以作为报销凭证


问:航空公司开具的变更、退票收费单是否可以作为报销凭证?

答:我国的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发票一般按照权限由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统一印制,但是一些行业可以自行印制专业发票,比如机票就是特殊的发票。除此之外,一些部门和企业收取的各种费用,有使用收据的现象。

严格地说,这里说的额收费单是航空公司自行印制的收据,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但是,通常情况下可以作为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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